

2026年盱眙县城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扩大劳务询比采购澄清公告
各潜在供应商:
现对《2026年盱眙县城区市政零星维修项目扩大劳务询比采购公告》相关内容作如下澄清:
1.删除原公告“3.供应商资格要求”中第(4)业绩要求,即取消“(4)业绩要求:供应商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,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业绩。”的要求。
2.删除原公告“8.其他”中第8.2条款,即取消“(1)投标人须已通过采购人(本公司)备案登记,未备案企业无投标资格。”的要求。
除上述调整外,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。请各潜在供应商按照澄清后的要求参与投标。
特此公告。
盱眙国联建设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5日